國土計畫法明年將實施 更正編定未完成農地將無法轉變甲建、丙建

國土計畫法即將實施,未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更正編定,農地將無法轉變為建築用地。台南市政府提醒民眾需於113年底前申請更正編定,避免因補正文件延誤影響權益。申請可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經審核及核准後完成更正編定。地政局長陳淑美指出,過去土地編定按使用現況辦理,合法房屋可申請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市長黃偉哲呼籲儘速申請,以確保權益。

國土計畫法即將實施,現行更正編定如未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農地將無法轉變「甲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台南市府指出,仍有不少民眾對於「國土計畫」、「土地合法使用」、「檔案管理應用」等法令與措施不明瞭,申請「更正編定」仍有常見的准駁疑義,強調應於113年底前提出申請,以免因補正文件延誤,損及權益。所有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先由地政事務所審核後,再報請南市府地政局核准,即可完成更正編定。

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發布實施後,本市陸續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編定作業,當時作業方式是按照使用現況來編定,雖然土地有部分已作建築使用,但會以土地的主要使用型態來辦理用地編定,因而於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內,於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建管前的合法房屋,有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更正編定,就建築使用的範圍分割後,再予編為「丙種建築用地」。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目前地方上出現建議國土計畫暫緩實施的聲浪,但中央仍然按照既定行程要求地方政府6月底前將國土功能區圖報內政部審議。為確保權益,呼籲民眾儘速提出更正編定的申請。

新化地政事務所補充,非建築用地若要辦理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應檢附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建管前的合法房屋證明文件,以左鎮區而言,應於65年6月1日以前已存在的合法建物。如果為「田」地目土地,時間要提前至62年10月15日前。

須舉證用途為住家用,而畜舍、畜禽並不符合更正編定要件。申辦過程要實地勘查時確有合法建築物存在,尚需配合測量作業以及相關單位申調圖資及現場勘測,請土地所有權人把握時效。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重點整理

  • 國土計畫法即將實施,未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更正編定,農地將無法轉變為建築用地。
  • 台南市政府提醒民眾於113年底前提出更正編定申請,避免補正文件延誤影響權益。
  • 申請更正編定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提出,經審核及核准後完成。
  • 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過去土地編定按使用現況辦理,合法房屋可申請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
  • 新化地政事務所補充,需檢附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並配合實地勘查和測量作業。

國土計畫法即將實施,未來農地轉變為建築用地將受限,民眾需及時申請更正編定。過去按使用現況辦理的土地編定,合法房屋可申請更正為建築用地。及早申請有助於避免未來的法律和權益問題。土地所有權人應立即檢視土地現況,並於113年底前提出更正編定申請,確保自身權益。同時,政府應加強宣導並提供更詳細的輔導,協助民眾順利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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