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上路前爭議多 農地申請更正編定應把握這日期之前申辦

國土計畫法即將於明年四月底上路,部分縣市尚未提報功能分區圖草案,且有不同聲音。內政部強調,地方政府可視需求隨時啟動功能分區圖變更作業,並澄清5年1次的變更說法為不實。台南市地政局指出,民眾擁有舊有合法住宅可申請農地更正編定,並呼籲申請者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申請,以便於4月30日前處理完畢。

國土計畫即將在明年四月底全面實施,但仍有部分縣市尚未完成提報功能分區圖草案,且各地對於計畫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內政部指出,地方政府仍能根據轄區內的土地使用需求,隨時提出具體計畫來啟動國土功能分區圖的變更作業,同時重申「變更用地必須等5年才可以進行一次」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的規定,內政部呼籲地方政府務必依法進行,以確保國土計畫的順利推行並推動後續工作。

內政部解釋,各縣市在繪製功能分區圖時,會考量到當地的環境條件、土地利用現況、地方特色以及民眾生活需求和願景。如果地方政府認為現有的規劃內容需要調整,也可以依據國土計畫的原則重新啟動檢視和調整作業。

以台南市為例,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從民國63年開始實施的區域計畫法之後,台南市於民國65年公告完成了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的編定。當時依據土地的主要使用情況來進行劃定,因此即便一些土地現已作為住宅使用,但如果當時主要用途是農業,仍可能被編為農牧用地。因此,對於那些在區域計畫或建築管理規範之前,已存在於農地上的合法住宅,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更正編定,將該部分用地變更為建築用地。

農地上如有民國65年之前的合法住宅,並且房屋存在於建管前或公告編定前,符合條件者可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相關文件申請更正編定。需要注意的是,若農地標註為「田」,且屬於1至12等的農地,則該建物需在民國62年12月24日之前存在,才符合申請條件。

新化地政所提醒,現行申請農地更正編定的法源將於114年4月30日失效。在此過程中,需經過多部門會勘及審查,若有補件需求,則需更長時間。因此,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建議申請者於114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確保能夠在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編定的更正。

新聞來源:地產天下

重點整理

  • 國土計畫明年四月底上路,但部分縣市尚未提報分區圖草案。
  • 內政部強調,地方政府可隨時啟動分區圖變更作業。
  • 台南市地政局指出,合法住宅可申請更正農地編定為建築用地。
  • 農地上的舊有住宅需符合條件才能申請。
  • 新化地政所提醒,申請更正編定法源將於明年4月30日失效,申請者需於明年1月31日前完成申請。

隨著國土計畫的即將上路,對於有合法舊有住宅在農地上的民眾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契機來確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特別是那些農地上的舊有建築,如果符合條件,應立即申請更正編定。地政局提醒時間緊迫,申請程序可能較複雜,需要經過多部門審查,因此建議民眾提早準備並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請。這不僅有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能確保土地的未來利用符合現行的規範與計畫。

若您擁有符合條件的舊有農地住宅,請務必於114年1月31日前完成申請,以免錯過申請期限,保障您的土地使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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