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農地盜採與回填亂象】從「營建剩餘土石方」看土地利用與合法管道

高雄美濃、大樹地區近期傳出盜採砂石與回填廢棄物事件,本文帶你看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制度、合法回填流程。

一、事件背景:農地被挖、山坡被填,問題在哪?

近期高雄市美濃區與大樹區陸續傳出「盜採土石、回填營建廢棄物」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根據檢察機關與中央社報導,不法業者以土資場名義進行繞場作業,實際卻傾倒混合未分類廢棄物於農地與山坡地中,不僅破壞農地結構,也可能污染地下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表示,近年因公共與民間工程同時大量開發,造成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量能不足。目前高雄市合法土資場僅約 12 家,年出土量高達 445 萬立方公尺,供需嚴重失衡,導致部分業者鋌而走險、違法傾倒。

這起事件揭露了制度面漏洞: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機制與農地回填管理之間,存在灰色地帶。究竟哪些情況可以合法回填?「來源合法」是否代表就能使用?這些都是亟需釐清的重點。

二、什麼是「營建剩餘土石方」?

所謂「營建剩餘土石方」,是指營建工程開挖過程中,所產生但未再利用的土石。根據《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此類土石方須經合格的「土資場」進行篩分、檢測與分類,才能再行去化。

土資場扮演著「環保守門人」的角色,它們負責將工程挖出的土石方,依粒徑、含水量、污染檢測結果分類處理,符合規範者方可再利用或外運。若未經檢測即回填,將構成違法使用。

近三年,高雄市每年平均出土量約 445 萬立方公尺,其中公共工程約佔四分之一、民間工程約佔四分之三。由於合法土資場數量有限,導致部分業者尋求非正式管道去化,造成農地遭傾倒污染的亂象。

三、農地回填到底能不能?

在多數人印象中,只要取得「合法來源」的土方,就能回填農地作為改良用途,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簡單。

根據高雄市及內政部國土署規定,原則上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直接用於農地回填。只有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才可作為「農地農用」的改良用途:

  1. 來源合法且經篩選分類 — 需具備合格土資場出具的處理證明文件。
  2. 用途明確且符合法規 — 回填目的須與農地改良、排水改善等農業用途直接相關。
  3. 提出計畫並經審核通過 — 農民需檢附改良計畫書、環境檢測報告與農地使用說明,送地方政府審查核可後方可施工。

若未經核准擅自回填,即便土方來源合法,也會構成「非農用行為」,依法可裁處最高 30 萬元罰鍰,並限期恢復原狀。

四、制度挑戰與未來方向

高雄市工務局坦言,現行制度在「去化量能」與「需求端」之間存在明顯落差。市府目前正研議設立「公營暫置場」,預計於 2028 年前逐步建置,以集中暫存、篩選與再利用工程土方,減少黑市流向。

此外,地方議會也呼籲中央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法制化」,建立以下三項制度:

  1. 電子追蹤管理系統:透過 GPS 追蹤車輛路線,防止非法傾倒。
  2. 去化憑證電子化:將土方來源、數量、去化地點全面記錄,以利追查溯源。
  3. 需土農地申請制度:公開符合農用需求的農地資料,讓土方調度合法透明。

這些政策若能落實,將有助於減少違法亂象,並兼顧工程發展與土地永續利用。

五、光多觀點:合法利用土地的三大提醒

作為長期關注土地與工廠合法化議題的顧問單位,我們提出三點建議:

  1. 勿自行回填農地 — 即使土方來源合法,未經審核仍屬違法。建議由專業顧問協助撰寫改良計畫與土方分析報告。
  2. 同步檢視土地使用分區 — 若農地涉及工廠、倉儲或設施用途,應同步申請「用地變更」或「特定工廠登記」。
  3. 掌握法規時程 — 高雄市自治條例每兩至三年更新一次,相關規範(如暫置場位置、回填限制)可能隨政策調整而異,業者應定期追蹤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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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從事件看制度,危機中也藏契機

美濃與大樹的盜採事件提醒我們,若制度設計不夠周延,將讓非法行為有可乘之機。然而,這場風波也促使社會重新檢視「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體系的漏洞,並推動法制化改革。

唯有建立完善的追蹤系統與公開資訊平台,讓每一方土石都有跡可循,才能兼顧土地保育、工程發展與農地安全。光多科技也將持續協助業主與政府單位,推動更透明、更永續的土地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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