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明年4月底上路 農地交易熱 詐騙與不實訊息引關心

國土計畫法於114年4月底正式上路,引發中南部農地市場熱潮,出現許多不實訊息。國土計畫法針對大規模違規行為設有分類分級裁罰標準,強調一般小面積違規仍按照現行規範處罰,罰款介於6萬至30萬,僅針對2公頃以上大型違規案件可能適用較高罰金。若違法行為導致嚴重後果,將面臨刑事責任。各地方政府可依自身需求與國土永續原則,調整國土功能分區。地主和地方政府應加強對新法的了解與遵循,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罰款或損失。

國土計畫明(114)年4月底上路,近來中南部農地市場交易趨熱,不少地政士與房仲業者皆忙於介紹農地或進行申辦地目變更,市場上各種不實訊息雜亂,甚至傳出一些地主遭矇騙低價出脫農地,或是明年5月後違規農地將遭天價罰金等,國土計畫上路後的農地市場變化,也成為最近不少地主、地方政府關心議題。

國土管理署針對天價罰金部分即說明,依據國土計畫法第38條規定,是針對大規模違規使用,在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原則的情況下,訂有分類分級裁罰標準,未來將視個案違法情節依法裁處。

但是,一般小面積之土地使用違規與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相同,罰款為6萬到30萬,並非國土計畫法上路後,所有農地違規均應裁罰高額罰金;2公頃以上之大型開發案,會視違規情節適用30萬以上之罰則。此外,違反國土計畫法釀成災害、致人於死或致人重傷者,才會受到刑責處罰。

另外,因國土功能分區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轄內農地條件及各級國土計畫指導來進行劃設,明(114)年4月30日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未來各縣市政府也可依照地方發展需求或重大建設需要,在符合國土永續與土地適宜性,依照國土計畫法第15條辦理。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重點整理

  • 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4月底實施,影響農地市場。
  • 市場上充斥不實訊息,部分地主遭低價騙售農地。
  • 新法針對大規模違規使用,制定了分類分級裁罰標準。
  • 一般小面積違規罰款為6萬到30萬,與現行規範相同。
  • 2公頃以上大型開發案可能適用較高罰金。
  • 若違法導致嚴重後果,將面臨刑事責任。
  • 國土功能分區由地方政府根據轄區條件和國土計畫指導劃設。
  • 各縣市政府可依地方需求與國土永續原則調整分區。

國土計畫法的實施將對農地市場產生顯著影響,尤其是在中南部地區。雖然新法主要針對大規模違規行為,但一般小面積違規處罰仍維持在現行範圍內。地方政府需靈活應用國土計畫法,根據地方發展需求適當調整國土功能分區。建議地主及相關從業人員盡速熟悉國土計畫法的具體條款,並且主動諮詢專業地政士或顧問,以確保土地使用符合規定,避免因違規而遭受高額罰款或其他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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