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限縮容積、建蔽率 張麗善:盡力為農民爭取權益

雲林縣議會針對《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容積率及建蔽率的調整對農地使用的影響進行質詢。議員顏忠義指出,新法實施後,非都市土地的建蔽率和容積率大幅降低,嚴重影響青農返鄉發展的意願,並呼籲縣府積極向中央爭取維持原區域計畫法的標準。議員李明哲批評法令未充分考慮農村居住需求,限制了鄉村區建地的發展。縣長張麗善承諾,縣府將以農民權益為最大考量,爭取維持原有標準,避免影響農業發展和農民利益。

雲林縣議會今(5)日進行縣政總質詢,國民黨團議員針對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容積、建蔽率將大幅受限,要求縣府應提出具體方案,並積極向中央表達立場;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已經發現問題,也正努力解決問題,一定會以農民權益為最大考量,積極向中央爭取農民應有權益。

縣議員顏忠義質詢指出,國土計畫法對雲林縣是非常不利的惡法,目前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興建農產及水產食品加工場、農產品集貨場,依原區域計畫法編定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規定,可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但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以農1為例其建蔽率降為30%、容積率降至90%,嚴重降低青農返鄉發展意願,希望縣府相關單位能積極研議因應措施,向中央提出具體建議方案,保障農民權益及雲林相關產業發展。

縣議員李明哲說,鄉村區的建地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只剩一半的容積率,可能本來可以蓋3樓,現在只剩1樓半而已,本來大家共業住在一起就已經很辛苦,想要另外在自己的土地上蓋房子居住,卻只剩一半的容積率,這很沒道理,他認為這個法令是沒有經過思考就訂出來的,嚴重的限縮跟打擊農村居住的權益,一定要嚴正向中央表達立場。

張麗善指出,2025年將實施的國土計畫法,除了違反土地使用管制,將被裁罰高額罰款外,建蔽率跟容積率更將嚴重受限,這個問題可能還沒有人深入去探討,但縣府已經發現這個問題,未來農民的權益將嚴重受到剝奪,感謝議員提出質詢,讓鄉親能更加清楚、明瞭。

張麗善表示,針對國土計畫法縣府將向中央爭取,第一是罰款要維持原本規定,也不要有所謂的檢舉人獎金。第二是希望建蔽率跟容積率,能夠維持原來區域計畫法所規定的容積率跟建蔽率,不要限縮農民未來土地的發展,跟土地的運用效率。縣府各局處會再慎重針對其他各個縣市所劃設的標準,跟雲林所劃設的標準做討論,向中央爭取應有權益。

張麗善強調,縣府會以農民權益為最大考量,這段時間常與各局處開會,針對國土計畫法已經發現的問題,討論如何解決問題、如何向中央爭取權益。希望國土計畫法不要成為一個惡法,也不要扼殺農民辛苦一生的血汗,犧牲農民的權益,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新聞來源:Yahoo新聞 !

重點整理

  • 雲林縣議員質詢《國土計畫法》對農地使用的不利影響。
  • 原《區域計畫法》規定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將降至30%和90%。
  • 變更後的建蔽率和容積率限制了農地的使用,降低了青農返鄉發展的意願。
  • 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將積極向中央爭取,維持原有容積率和建蔽率標準。
  • 縣府將持續開會討論,確保農民權益不受新法影響。

《國土計畫法》的修訂,雖然旨在統一土地使用規範,但對農村地區尤其是雲林縣的非都市土地提出了嚴格限制,可能會削弱農業發展和青年農民返鄉的積極性。地方政府需要在中央政策和地方需求之間取得平衡,確保法規不過度限制土地的合理使用。建議地方政府應積極收集農民和相關產業的意見,提出具體的修正建議,並加強與中央政府的協商。應考慮制定過渡性措施或調整方案,以適應現行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需求,確保政策實施時不損害農民的長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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