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非農用於全台農地上的狀況,已經不是件新鮮事。而在政府積極處理之下,就在 111 年 3 月 19 日應完成農地工廠上之納管申請。即讓農地非農用之狀況得到合法處理。而在特定期間,農地非農用之問題,仍可成為選戰攻防議 …
雲林某現任選舉候選人,就被爆出農地非農用近 10 年,以此為由要求拆除現況下農地建物,以正視聽。相關原文如下:
民進黨候選人劉建國,被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楊植斗指控,違法在農地上蓋競選總部,楊植斗還拿出 Google 街景資料,說劉建國的競選總部,從 2012 年就存在,違法時間最少 10 年,對此劉建國表示,他在跑行程,不方便回應解釋,而主管單位農業處回應,會派員到現場查清這塊地的「地目」,有沒有變更過,如果競選總部真的是非法建在農地上,會依規定裁處。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楊植斗,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籍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的競選總部,是蓋在農業用地上,楊植斗說:「過去它曾經是農地,而在劉建國開始參選,從農地上面長出建築物,還變成競選辦公室,非農地使用。」
楊植斗還拿出 Google 街景照片,說劉建國在這塊地搭建的辦公室,最少從 2012 年就有了,楊植斗說:「劉建國非法占用農地至少 10 年,而且農地依我們法律規定,是只能蓋農舍。」競選總部到底合不合法,打電話問劉建國,他說他在跑行程,不方便解釋,而他的競選團隊則說,下午可能才會回應,至於主管單位農業處表示會派人查清楚。
雲林縣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說:「我們會請同仁去現場了解,看是否為農地的部分,如果地目已經變更為建築用地的部分,那就是沒有違反農地農用。」農業處強調,如果地目有變更過,競選總部蓋在上面就沒有問題,但如果還是農業用地,上方的建築物又非農舍,就會依規定裁處。
原文網址: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2209/202209222092778.html
光多工商顧問觀點
- 農地上,唯一可進行的無需申請的合法建築物,必須小於農地登記面積的 10% 以下,若該建築物大於其農地登記面積的 10% 以上,即違反其相關條例,需依法進行拆除。
- 若該建物確實於 10 年前即存在,並進行承租使用,若有超出之部分,可於當時依照特定工廠管理條例,進行納管申請,但條件必須為低污染之相關製造加工。而不可為倉儲或辦公室、住宅 … 等使用。
- 選舉候選人未來當選,都即為公僕之一,行為舉止均要能為選民所期待,而非選前有違法亂紀之行為。呼籲現有農地違法使用之情事,均依法辦理合法申記與相關申請,才是長久經營之道。
光多工商顧問相關服務:點此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