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特定工廠登記,是依照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所推出,為了幫助現有未登記的工廠能有合法途徑,有效輔導現在農地工廠、未登記工廠可開始進行納管。並於特定工廠管理條例開始之後,3年內提出改善、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20年內輔導就地合法化。這位老闆,您如果已經開始進行「工廠納管」,恭喜您!您已經進入特定工廠登記資格的第一步,取得合法工廠機會的開始。接下來就和你說明,特定工廠登記,您還需要注意什麼,相關的流程由經驗豐富的光多科技工商顧問服務團隊來為您好好說明。
特定工廠登記是農地工廠合法化的重要一步,不僅能保障您的權益,還能提升企業形象。本文將詳細說明特定工廠登記的優勢、申請條件及流程,讓您快速取得合法身份。
什麼是特定工廠?
特定工廠,又稱特定工廠登記,是中華民國政府為了解決長期存在且難以解決的農地工廠問題,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所推出的政策。這項政策旨在輔導現有未登記的工廠合法化,特別是針對位於農地上的工廠 (農地工廠) 以及其他未登記的工廠。
特定工廠登記的主要目標是透過納管、改善和輔導,讓這些工廠能夠在符合環保、安全等規定的前提下合法經營。
由於時代在改變,環境保設與公共安全問題一直被重視,原本的農地工廠因為長時間下,無法登記成為合法工廠,政府為順利決此類問題,90年進行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公告特定區域業者,經輔導可取得臨時工廠登記。
而隨著臨時工廠登記的結束,工輔法於108年7月再次全面修正,設計更完整、步驟更明確的輔導策略,計畫20年內補導未登記工廠改善相關問題,正式合法化。
特定工廠即是由母法 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及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中,針對你的工廠只要在民國105年5月20日以前,是未登記之工廠,來加以輔導與管理,所產生的。
法規內容可參考此處: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四章之一 第28-1條
特定工廠與一般工廠的差異
特定工廠和一般工廠最大的差異在於,特定工廠指的是在 105 年 5 月 19 日以前,於農地或其他非工業用地上建立的未登記工廠。這些工廠在符合低污染等條件後,可以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以取得合法經營的資格。
相反的,一般工廠指的是在政府劃定的工業用地上設立,並依法取得工廠登記的合法工廠。
特定工廠登記制度是政府為了輔導未登記工廠所推行的政策,目的是在 20 年內逐步將這些工廠合法化。業者需要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依照政府規定繳納營運管理金,直到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或特定工廠登記失效為止。特定工廠登記的有效期限到 129 年 3 月 19 日。
特定工廠在取得登記後,可以享有一般工廠的權益,例如申請水電、聘僱外籍移工等。但是,特定工廠也受到一些限制,例如不得增加廠房面積、不得變更為高污染產業等。如果特定工廠想要永久合法經營,就必須在期限內提出用地計畫,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特定工廠是處於過渡階段的工廠類型,目的是讓過去因為歷史因素而無法合法化的工廠,有機會逐步走向合法化。而一般工廠則是一開始就依法設立的合法工廠。
符合特定工廠資格條件
簡單來說,就是只要你的工廠符合以下條件,即使目前還未登記為工廠者,即符合 特定工廠管理的輔導條件 。
- 工廠之建築物起建在105年5月19日以前 。這代表在該日期之前已存在的未登記工廠,有機會透過特定工廠登記制度走向合法化。
- 屬於 低污染產業 。根據經濟部公告的「低污染認定基準負面表列」,不在該表列中的行業及製程,即屬於低污染事業。
- 於限制區域外 。經濟部會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的地區,這些地區就不屬於特定工廠可以設立的範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也會報請經濟部同意後,公告不宜設立工廠的地區。
推出之目的,就是全面協助業者勇敢面對,解決工廠登記問題。而特定工廠登記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輔導未登記工廠,而非鼓勵設立新的未登記工廠。即使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也並非永久合法,仍然需要在期限內完成土地變更程序。
特定工廠登記與取得合法工廠 4 步驟
隨著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之下,重點在於 不准新增、全面納管、就地輔導改善、輔導用地合法化,與建立檢舉製度。特定工廠登記的流程分為以下四個步驟:
期限內申請納管
法規時限在 109 年 3 月 20 日起 2 年內 即可申請納管。時限即在 109 年 3 月 20 日 至 111 年 3 月 19 日止,由各地方政府工商發展科協助受理納管申請。
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完成納管後,在條文期限3年內 (民國 109 年至 112 年),需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書。
工廠改善計畫書需依照工廠之位置、特性分別針對環保、消防、水利、建築、水土保持等項目進行說明與撰寫計畫。
若提交是工廠改善計畫准予執行,需於核定日 2 年內完成改善計畫內容,若無法如期完成,可展延,最多不得超過民國 119 年為限。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在法規實施後十年內,農地工廠需要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改善完成之工廠會取得相關改善證明書,需經由項目合法機關出示合法通過文件後,便可申請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若為臨時工廠登記者,需於條文施行2年內就原登記範圍提出申請,符合低污染與區域限制並繳交營運管理金後,才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進行土地變更
此部分可分為兩個區塊
一是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土地為 非都市計畫土地,其工廠負責人提出申請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繳納回饋金變更為工廠合法使用之土地。
另為都市計畫土地的零星特定工廠,將以特定工廠專用區進行辦理。
土地變更即為用地計畫,在核准後2年內,須辦理完成相關行政程序,並完成申請工廠登記,始可取得正式合法工廠。
完成特定工廠登記後享有的 5 大優勢
- 納稅優惠: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合法登記工廠如果符合「房屋供工廠生產使用」的規定,可以申請房屋稅減半的優惠(稅率 1.5%)。
- 水電登記: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業者在登記有效期間內,不會因為土地使用和建築法規受到處罰,還可以向台灣電力公司和台灣自來水公司申請水電。
- 申請外籍移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業者,將有資格申請外籍移工。已經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並聘僱外籍移工的雇主,只要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並取得證明文件,就可以繼續聘僱這些移工。
- 工廠業務:特定工廠登記讓業者在申請水電、土地、建築物等方面,不會受到相關法規的處罰,還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增加電力容量、熱能或低污染產業。
- 永續經營:符合規定的特定工廠,可以獲得各縣市政府的補助,實現合法永續經營。
然而,如果沒有在期限內申請納管或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業者將面臨停水、停電、拆除等處罰。
特定工廠 3 項政策支持
- 融資貸款: 經濟部提供融資貸款方案,協助業者取得資金進行改善和合法化。
- 技術輔導: 經濟部成立特定工廠輔導團,提供污染防治技術輔導。
- 太陽能光電: 特定工廠合法化的條件之一,是在廠房屋頂設置一定面積比例的太陽能光電系統,以符合環保和綠能政策。
特定工廠登記制度的目的是在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讓過去未登記的工廠,在符合法規和環保標準的前提下,能夠繼續營運。
特定工廠常見的問與答
問:我的工廠在深山裡,平時根本不會有其他外人進出,我不進行納管也可以正常營業啊,為什麼需要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答:
1.所有工廠只要屬於低污染的未登記工廠,都需於民國111年3月19日前完成納管申請。未依期限申請之業者,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並拆除。
2.取得納管,即可接受輔導,成為合法正式工廠。而於申請納管起,將不受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條文細則裁罰。且後續只需提出改善計畫,完成改善計畫後即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問:接受納管後,是否需繳交費用?如何計算?
答:接受納管申請時,即應繳交「納管輔導金」,之後每年3月19日前均需按時繳交。納管補導金依『申請廠地面積』進行計算,如下級距表所示,2萬至10萬不等。
問:我在111年1月進行工廠納管申請,為什麼要連同109年、110年的納管金都要補繳?
答:無論何時申請,只要進行納管申請,則依法施行日(109年起),即需繳交納管金。
例如:110年1月進行申請,則需繳交109年、110年之納管金。到111年3月19日起,仍需繳交每年應繳之納管金。
問:申請納管如果被駁回,已上繳之納管金是否會退回?
答:在這種狀況下將會退回費用
→工廠所在位置,位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其餘狀況,將會沒收其納管金。(要求補正資料逾期、申請下非屬於工廠、逾期提出改善計畫…等等)
問:我的工廠已申請特定工廠納管,多久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申請?
答:最晚需在民國112年3月19日前提出改善計畫申請。
問:我的工廠納管核准時間較晚,如果後續改善計畫有缺漏,最晚什麼時間需完成?
答:各地方政府均會依照函文通知,通常文到內 30 天內補正即可。最遲仍需要在民國 112 年 3 月 19 日前補正資料,若因為審查工作逾 112 年 3 月 19 日者,則於通知補正日期間最長不超過 60 日。
問:已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後,仍需繼續繳交納管金嗎?
答:需要,直至取得 特定工廠登記 為止。(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改為營運管理金,其計算方式與納管時相同)
問:特定工廠為什麼一定要取得登記?
答:因為沒有依照期限申請特定工廠的業主,將會被斷水、斷電並被拆除。另外,取得納管就可接受政府的輔導,成為合法正式工廠,到時候就不用受到《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以及《國土計畫法》等相關法規的裁罰。
問:特定工廠與臨時工廠最主要的區別是什麼 ?
答:
臨時工廠是指在民國 97 年 3 月 14 日以前,於農地或其他非工業用地上建立的未登記工廠。而這些工廠只要符合低污染條件,即可申請臨時工廠登記,以取得在 109 年 6 月 2 日前合法經營資格。
特定工廠是指在民國 105 年 5 月19 以前,於農地或其他非工業用地上建立的未登記工廠。也是只要符合低污染條件,即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以取得在 129 年 3 月 19 日前的合法經營資格。
臨時工廠登記可以算是特定工廠登記的前身,是政府在更早之前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而推出的政策。兩者無論臨登還是特登,若想要永久合法經營,就必須提出「用地計畫」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完成土地變更程序成為登記成為一般的合法工廠,才可永久合法。
其他特登工廠相關文章
- 工廠管理輔導法形同虛設?農地違建猖獗 但裁罰率不到4成!2019年台灣修法後,規定農地不得新設工廠並設有20年落日條款,2039年前必須變更為特定事業用地。然而,台灣… 閱讀全文: 工廠管理輔導法形同虛設?農地違建猖獗 但裁罰率不到4成!
- 突破行政瓶頸!中市納管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超過7成、核准率破4成3台中市政府經發局持續優化特定工廠登記的審查流程,並召開跨局處協調會議,加快審查和補件速度。至今,超過七成的申請… 閱讀全文: 突破行政瓶頸!中市納管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超過7成、核准率破4成3
- 建築線怎麼定?農地工廠合法化,從建築線開始!農地工廠的合法化是許多工廠主所追求的目標,但繁瑣的申請程序和嚴格的法規往往成為最大的挑戰。本文將深入剖析整個合… 閱讀全文: 建築線怎麼定?農地工廠合法化,從建築線開始!
- 輔導特定工廠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彰化縣通過家數全國第一彰化縣在特定工廠合法化完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定及輔導工廠低碳轉型方面表現卓越,獲得全國「雙冠王」的殊榮。縣政府… 閱讀全文: 輔導特定工廠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彰化縣通過家數全國第一
- 農地變身工廠?解析特定工廠用地計畫申請流程步驟!特定工廠用地計畫涉及農業用地時,申請流程複雜且涉及多項法規。本指南詳細說明申請步驟、注意事項及成功關鍵,幫助您… 閱讀全文: 農地變身工廠?解析特定工廠用地計畫申請流程步驟!
- 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主管機關、環保機關、農業主管機關如何分工合作,順利完成審查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涉及多個主管機關,包括工業、地政、工務、農業及環保等單位。各單位負責審查申請文件的齊全度、… 閱讀全文: 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主管機關、環保機關、農業主管機關如何分工合作,順利完成審查
- 如何準備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所需文件 ?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需提交多項文件,包括申請表、土地使用計畫、廢水排放計畫、營運管理計畫等。申請人需自我檢核文… 閱讀全文: 如何準備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所需文件 ?
- 如何順利通過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業者在辦理特定工廠登記後,需儘速提交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的申請。審查流程包括業者提交文件、自我檢核、主管… 閱讀全文: 如何順利通過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查?
- 環團指農地工廠違章面積不減反增 籲加嚴退場機制阻斷污染《工廠管理輔導法》自2020年修法上路後,仍有大量違章農地工廠在農地上違法建設,導致農地污染和消防安全隱患加劇… 閱讀全文: 環團指農地工廠違章面積不減反增 籲加嚴退場機制阻斷污染
- 突破行政瓶頸!中市納管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超過7成、核准率破4成3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今年6月召開跨局處協調會議,優化工廠改善計畫審件流程,加快補件速度。截至19日,審查率超過7成… 閱讀全文: 突破行政瓶頸!中市納管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超過7成、核准率破4成3
- 全台近5500農地違章工廠僅223案被罰 環團推違章者自付拆除費用2019年修訂的《工廠管理輔導法》雖承諾遏止新增違章工廠,但執行效果不彰。近年來,違章工廠持續增加,污染案件未… 閱讀全文: 全台近5500農地違章工廠僅223案被罰 環團推違章者自付拆除費用
- 【記者會】農地違章工廠治理接力-給賴政府的待辦清單自2019年蔡英文總統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後,公民團體在過去5年內積極呼籲政府落實法規,要求清查並拆除違章工… 閱讀全文: 【記者會】農地違章工廠治理接力-給賴政府的待辦清單
1 則留言
陳先生
您好!請教一下,我們公司的廠房是承租的,也幫地主剛取得特登!但地主告知說他沒有想要將土地完成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因為廠房已經合法了,所以想請我們退租,他想轉租給別人!請問這樣可行嗎?這樣特登廠房的資格是否還會存在呢?謝謝
網站管理者
Hi 陳先生
無法轉租喔 ! 因為地主是因為用了你們的公司進行特登申請,若你們離開了,則該特登資格即會消失。取得特登,可合法使用至 129 年。若沒有進行土地變更,未來還是需要拆屋還地回農地使用,能進行用地變更才是最好而且最長遠的考量。
黃小姐
您好,目前工廠是租的,在辦理特登中,想請教:
特登工廠如果要搬遷的話有何限制嗎?再搬遷之後是否需要重新辦理廠登?
那之後如果自己購買廠房後,還是需要再辦廠登?還是可以延用之前的廠登,只有變更地址就好?
感謝您!
網站管理者
Hi 黃小姐
回覆您的提問,如果您目前工廠是承租的,表示辦理特登時,是使用您工廠的名義進行就地合法申請(依特登法進行),申請成功後將取得特定工登記,合法使用至 129 年,若進行地目變更成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始可永久合法使用。若您於申辦期間搬遷,工廠設置只能移至合法場地(丁建、乙工…)等,農地是絕對不行,並重新辦理合法工廠登記。而特登工廠資格是無法異動至其他場地的。若您購買廠房,也要知道是否為工業區等相關場地,只要是工業區相關,即可合法辦理工廠登記,這點是與特登完全不同。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若需更進一步協助,可填寫相關表單,將可以安排專人為您服務,謝謝。https://www.lumimore.com.tw/1hpj
陳先生
您好~請教一下依特定工廠流程如果都已改善完成,那提出用地變更計畫後到完成會花大約多少時間呢?謝謝
網站管理者
Hi 陳先生
您好,用地變更計畫的辦理時程,通常至少需要 1.5 年至 2 年左右的時間,具體時長將根據實際現況及相關因素而有所不同。從輔導的角度來看,如果您的企業目標是永續發展,實施用地變更計畫是不可或缺的一步。若您需要協助,可以填寫相關表單,我們將安排專業顧問為您提供服務,幫助您順利推進用地變更程序。 https://www.lumimore.com.tw/1hpj
李小姐
請問:工廠原先是製造加工業,特登手續已申請送件也每年如期繳納管費,現如今若想改從事單純商品買賣零售業,無製造加工生產情形,這樣特登還能續辦嗎?
網站管理者
Hi 李小姐
特定工廠登記主要基於農地工廠具備有製造、加工之事實,若您中途變更為單純的商品買賣零售,將會影響到特登的相關辦理。
若您需要協助,我們可安排專員為您服務,來幫助您順利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再請您至以下表單留下聯絡資訊,謝謝。 https://www.lumimore.com.tw/1hpj
楊先生
您好~請問一下現在我們廠房是承租的,也已是特登廠房,如果我們遷廠後,地主詢問這間廠房還可以保有特登廠房嗎?謝謝
網站管理者
Hi 楊先生
您好,由於地主的土地是依您的工廠進行特定工廠登記,若您離開了,則此土地則失特登資格。建議地主與您工廠業主,共同依特定工廠流程來完成用地變更,如此一來,地主土地即可成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而土地上的廠房亦可成為完全合法工廠,後續若您狀況離開此地,則地主仍保有土地與合法廠房的資格,可再另行出租或出售。
關於上述用地變更方式僅簡略說明並有期限限制,若有需要協助,可盡快至以下表單留下相關資訊,我司將盡快為您協助。
https://www.lumimore.com.tw/1hpj
黃雯珮
請問已是特登廠房 但營業衰減,想減少營業項目
原本有染整執照 現在想減少這項目 這樣也沒有染整空污 原本煙囪也會移除
只做簡單針車加工買賣 這樣特登資格會被取消嗎
網站管理者
您好,特定工廠在取得特登後,以下四點的變更是不被允許的
1.不得變更隸屬之事業主體。
2.不得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築物面積。
3.不得轉供他人設廠。
4.不得增加或變更為非屬低污染之產業類別及主要產品。
若是減少原有的營業項目,改以加工製品買賣,應是不會影響到特登資格。
有其他的問題,歡迎致電本公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