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廠標準 輔導服務
食品工廠
光多工商顧問服務
相關法規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 食品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設廠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所有食品業者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重點
- 工廠之廠區環境規定。
- 工廠包括辦公室、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檢驗或研究室、包裝室、倉庫、機電室、鍋爐室、修護室、更衣室、洗手消毒室、餐廳、員工休息室、員工宿舍及廁所等場所之建築規定。
- 各類工廠之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及基本設施標準。
食品工廠種類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九大程序書
- 衛生管理作業程序書
- 製程及品質管制作業程序書
- 倉儲管制作業程序書
- 運輸管制作業程序書
- 檢驗與量測管制作業程序書
- 客訴管制作業程序書
- 成品回收管制作業程序書
- 文件管制作業程序書
- 教育訓練作業程序書
針對 食品工廠 輔導服務
光多工商服務 協助您完成
工廠圖說檢討
土地、建物及排放溝渠之現場現勘、量測,繪製工廠不同功能的場所配置圖、工廠設備配置圖
九大程序書檢討
檢討工廠配合執行GHP九大程序的內容、工作及組織調整
專業顧問輔導
針對工廠建物及設備提供符合規定的改善方案、協助工廠建立GHP九大程序及提供困難排除的建議